血液透析是最常见的肾脏替代治疗方式,我国大部分县级医院都有血液透析室,是大部分尿毒症患者的首选。其主要方法是将血液引出体外,经过透析器的体外循环装置,完成溶质和水的清除和转运,维持人体内环境的稳定。随着血液透析技术的日益成熟,大部分尿毒症患者能够做到延长寿命,且提高生活质量,部分患者来做到了回归社会。
血液透析的适应症有:1.终末期肾脏病:对于处于CKD5期的患者,出现尿毒症的症状和体征、不能控制的高血压和水钠潴留、营养不良等,当eGFR<6ml/min.1.73m2时,无论是否有临床症状,都应该开始透析治疗;2.急性肾损伤:合并有高分解状态时立即透析。对于非高分解状态患者时,出现(1)血肌酐≥442umol/L或尿素氮≥21.4mmol/L时;(2)血钾≥6.5mmol/L;(3)血PH<7.2或血碳酸氢根<15mmol/L或二氧化碳结合力<13.4mmol/L;(4)有明显肺水肿、恶心呕吐、意识障碍等;3.急性药物、毒物中毒:对于一些药物或毒物中毒时,可以通过血透或血液灌流的方式清除毒物;4.其他情况:严重的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紊乱、肝衰竭、MODS或ARDS等。
血液透析的禁忌症有哪些呢?随着技术的进步,一般认为血液透析没有绝对禁忌症,只有相对禁忌症,其主要有:1.颅内出血或颅内压增高;2.药物无法纠正的休克;3.活动性出血者;4.不能够配合着;5.严重心肌病合并有难治性的心力衰竭、心律失常等。